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14

快速跳轉
  1. 1.鐵路平交道除依規定設置標誌外,其設施及防護,依左列規定: 一、第一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晝夜派看柵工駐守。 二、第二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應每日在規定時間內派看柵工駐守,或僅於列車通過時以人工操作,其駐守或操作時間應視行車業務情形,由鐵路機構規定之,但特殊情形或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遮斷器。 三、第三種鐵路平交道:設自動警報裝置及自動遮斷器,不派看柵工駐守,但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遮斷器,必要時得臨時派工防護。 四、第四種鐵路平交道:僅設平交道警告標誌,不派看柵工駐守,但因特殊情事,得臨時派工防護,除專用鐵路外,不得作為公私事業機構專用之平交道。
  2. 2.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鐵路平交道,認為不宜供汽車通行者,得免設遮斷器,但其自動警報裝置之警報時間不得少於二十秒鐘,並應在平交道兩側道路上釘樁禁止機器腳踏車以外之汽車通行。軌距未達一、○六七公尺者得免設警報裝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14 條的規定,對於第一種鐵路平交道應設有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且應派看柵工駐守。對於第二種鐵路平交道,則應設有遮斷器及警報裝置,並且應每日在規定時間內派看柵工駐守,或僅於列車通過時以人工操作。這些規定的依據是基於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14 條中的相關內容,並且根據台灣鐵路管理局平交道防護設施須知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明文規定。這些規定的範例可以根據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督同法醫師相驗屬實的案件,具體來說是被告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的相當因果關係,以及被告所辯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亮、柵欄未放的情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14 條規定:「鐵路平交道除依規定設置標誌外,其設施及防護,依左列規定: 一、第一種鐵路平交道:設遮斷器及警報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