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乘務人員技能檢定項目如下: 一、學科項目: (一)鐵路概論。 (二)運轉規章。 (三)運轉理論。 (四)客運業務。 (五)作業安全。 (六)事故處理。 二、術科項目: (一)列車檢查。 (二)列車監視。 (三)緊急應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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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務人員技能檢定項目如下: 一、學科項目: (一)鐵路概論。 (二)運轉規章。 (三)運轉理論。 (四)客運業務。 (五)作業安全。 (六)事故處理。 二、術科項目: (一)列車檢查。 (二)列車監視。 (三)緊急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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