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8 條(吊扣、吊銷駕照處分效力之擴大)

快速跳轉
  1. 1.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2. 2.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外之非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五點。但一年內違規點數共達六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者,併依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規定,吊扣其駕駛執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交條例第 68 條規定,駕駛人受吊銷駕照處分時,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一併吊銷;駕駛非本人照類車輛違規應吊扣而未肇事致傷者,改記違規點數五點。

Q · 開車被吊銷駕照,那機車駕照還能用嗎?

不行,吊銷時各級車類駕照一起吊銷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8 條第一項,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汽車照與機車照綁在同一條鏈子上,一起消滅,不論機車有沒有牽涉本次違規。但第二項保留有限緩衝:領有汽車照者駕駛非本人照類車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除外)違規應吊扣,且未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改記違規點數五點,不立即吊扣。

深度解讀

你有汽車駕照也有機車駕照,開車的時候犯了嚴重違規被吊銷駕照。你以為至少還能騎機車?第一項直接打碎這個幻想:吊銷是「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汽車照和機車照全部一起消失。一次違規,全面歸零。但第二項開了一個有限度的緩衝空間:如果你是拿汽車照去開了一台非你照別的車(例如拿小客車照開小貨車,但不包括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違規本來應該吊扣駕照,但只要你沒有因此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不會立刻吊扣,而是改記違規點數五點。不過這個寬容有限度:一年內點數累積到六點以上,或者你再犯一次應吊扣的違規,就會把原本的吊扣處分一起補上。這套設計背後的邏輯是:吊銷是核彈級處罰,一視同仁全面清除;吊扣則給了一個「點數緩衝」的機會,讓你在不太嚴重的情況下保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5 版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
  • 非名詞
  • 吊扣名詞
  • 重傷名詞

本條有 5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8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