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0-1 條(拒絕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慢車駕駛人、行人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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