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5條之1規定,外國有效駕照得依平等互惠原則在台使用,互惠國家、可駕車類與有效期間由交通部公告。
Q · 外國駕照可以直接在台灣開車嗎?
看你母國是否在交通部互惠名單上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5條之1,外國有效正式駕照得依平等互惠原則在我國使用,並可駕駛同等車類汽車。但是否適用、可駕車類、有效期間及施行日期全由交通部公告決定。若母國在互惠名單內,部分國家可免筆試免路考換領台灣駕照;不在名單內,則須走完整考照流程(體檢、筆試、路考)。
台灣對外國駕照採「平等互惠」的政策。簡單說:你家國家認台灣駕照,我們就認你家駕照。但細節藏在第二項:實際哪些國家、能開哪些車、用多久、什麼時候開始適用,全由交通部公告決定,意思是這份名單會變動。德國、日本、美國某些州在名單上,但不是全部國家都認,所以對許多新移民來說,第一站不是去買車,而是先確認自己的母國駕照是否在這份互惠名單上。如果在名單上,部分國家甚至可以免筆試免路考直接換台灣駕照;如果不在,全部從頭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5條之1為外國駕照在台使用之授權性規範,確立「平等互惠」原則:外國政府或地區所發有效正式駕照,於對方承認我國駕照的對等基礎上,得在我國駕駛同等車類汽車。具體互惠範圍、可駕車類、有效期間及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屬動態調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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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交通部公告的互惠名單,美國部分州在互惠範圍內,可申請免筆試免路考直接換照,只需文件審查、體檢、繳費,但要在入境後時限內辦理,逾期就要重考。內行人提示:先打電話到當地監理站確認帶來的加州駕照是否為目前有效版本,舊版或臨時駕照可能不接受。本互惠名單請以現行公告為準。
截至近期公告,越南不在台灣互惠名單內,越南駕照在台不能直接使用,也不能換領。要在台合法開車須走完整考照流程:體檢、筆試、路考。內行人提示:監理所有提供越南文版筆試參考資料,可先對照中文題目練習,能大幅縮短準備時間。本互惠名單請以現行公告為準。
最權威來源是交通部公路局官網的「外國駕照換領及使用相關公告」,也可電洽當地監理所取得最新版本。內行人提示:窗口承辦人對少見國家有時不熟,建議直接出示交通部公告連結,避免被誤判退件。
可以,但前提是母國在交通部公告的互惠名單內,且只能駕駛同等車類、限於公告有效期間。
兩國對等承認對方駕照:你家國家認台灣駕照,台灣就認你家駕照,反之則不單方面開放。
外國政府或地區依其法規核發、現仍有效的正規駕照,不含臨時駕照或學習駕照。
由交通部公告決定,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包含適用國家、車類、期間及施行日期。
先查互惠名單→在名單且在期限內→備齊護照、居留證、外國駕照、體檢報告→臨櫃文件審查換領。
交通部公路局官網「外國駕照換領及使用相關公告」最權威,也可電洽當地監理所確認最新版本。
護照、居留證、有效外國駕照(必要時附譯本驗證)、體檢報告,加上規費;不在名單者另須駕訓與考照費用。
提供駕照正本及核發國的有效證明,少見國家建議先電洽監理所並備妥中文譯本驗證。
第55條之1是外國人持本國駕照依互惠使用;第55條是國人或持國際駕照者的換領簽證規定,對象不同。
| 比較面向 | in_list | not_in_list |
|---|---|---|
| 是否需考試 | 部分國家免筆試免路考 | 須完整筆試+路考 |
| 辦理方式 | 文件審查+體檢+繳費換領 | 報名駕訓班從零考照 |
| 時間成本 | 數日至數週 | 數週至半年以上 |
| 期限風險 | 須於公告有效期間內換領 | 無互惠期間問題但耗時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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