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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車道縮減標線,用以指示前方車道縮減,指引匯入鄰近車道。
  2. 設於同向多車道路寬縮減路段將近處,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視需要每隔三十公尺至五十公尺設置一處。
  3. 本標線與第二十八條車道、路寬縮減標誌得同時或擇一設置。
  4. 本標線圖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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