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4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當心兒童標誌「警 35」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兒童。設於小學、幼兒園(含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兒童遊樂場所及兒童眾多處所將近之處。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4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