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身心障礙者標誌「警 36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注意身心障礙者。設於復健醫院、身心障礙學校等身心障礙者經常通行處所將近之處。
從參考資料中並沒有提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43 條的相關內容,無法針對此條進行逐條釋義。因此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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