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或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措施,必要時,得對職汽車駕駛人施以講習。
  2. 前項講習之調訓條件、對象、執行單位、課程、時數、列管,及公司、行號提供受僱職業駕駛員名冊之處理等調訓作業計畫,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依據業務推動需要訂定執行,並於實施前,檢具計畫報送交通部備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