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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24-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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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進入大客車攔查點,並依交通勤務警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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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號誌指示停車或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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