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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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辦法適用範圍如下: 一、國道。 二、省道。 三、市道、縣道。 四、區道、鄉道。
- 2.劃歸公路路線系統之市區道路路段或都市計畫區域路段得依都市計畫法、建築法及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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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辦法適用範圍包括了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等各類道路,並且對劃歸公路路線系統之市區道路路段或都市計畫區域路段提供了相應的法規依據。根據上述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第 2 條,我們可以知道該法規適用範圍涵蓋了各種道路種類,並且提供了相應的辦理規定。
- 都市計畫名詞
- 都市計畫法法規
- 建築法法規
-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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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