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路主管機關應自自償性國道公路開始營運之日起,依核定之費率收取通行費,作為本基金之收入。 前項通行費係指依公路法第二十四條所稱向通行汽車徵收之公路工程受益費。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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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主管機關應自自償性國道公路開始營運之日起,依核定之費率收取通行費,作為本基金之收入。 前項通行費係指依公路法第二十四條所稱向通行汽車徵收之公路工程受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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