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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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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壓液態罐槽車之罐槽體製造完成後,應實施製造完工檢驗,並應以不可磨滅、剝落方式於明顯處標示下列資料。但屬框式、平板式車輛裝載之罐槽體,不需標示罐槽車車別: 一、製造廠商。 二、製造年、月。 三、罐槽車車別。 四、罐槽體序號(由檢驗機構編列)。 五、罐槽體水容量。 六、試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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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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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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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常壓液態罐槽車之罐槽體製造完成後,應實施製造完工檢驗,並應以不可磨滅、剝落方式於明顯處標示下列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