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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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
- 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條文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7-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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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