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經海關查驗認為可以稅放者,海關應根據查驗結果填發稅款繳納證一式三聯,以第二、三聯隨「發遞單送交郵局以憑投遞並代收稅款,如須由收件人繳驗証件,或補辦其他手續始可放行者,並應批註於「發遞單」」上並送退郵局通知收件人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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