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郵件處理規則 第 5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未付資費或未付足資費之郵件,為欠資郵件。
  2. 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