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電信法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經過道路關津,如遇阻滯,得憑證優先通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