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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 第 4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遴用符合規定資格之高級電信工程人員,負責及監督電信設備之施工、維護及運用;第二類電信事業亦應按其電信設備設置情形,依規定遴用該人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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