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以個人名義租用之電話設備,原租用人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租用者,準用更名之規定。 電話設備租用權之繼承人未依法確定前,電話設備得暫由推定之管理人或居住裝機地址之繼承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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