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電話規則 第 9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電話連續阻斷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部分不予扣除,全月阻斷不通時,以扣足當月租費為限。但阻斷原因可歸責於用戶不在此限。 電話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生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電話阻斷開始之時間,以電信機構查覺或接到用戶通知之時間為準。 臨時電話連續阻斷不通至修復日之免收租費時間,準用前三項之規定。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市內電話規則 第9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