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市內電話規則 第 9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用戶應繳付之市內電話通信網路月租費、屋內配線維護費、電話機月租費、超次費或長途通話費、記帳交發之電報費及其他各種電信設備之裝置、異動、使用等費,應於電信機構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者,電信機構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話,並得視欠費情形停止用戶所租其他市內電話之通話。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用戶自行終止租用,逕行銷號拆機。其所欠各費於保證金內扣抵,不足之數追繳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市內電話規則 第9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