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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長途電話規則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租用之長途電話電路,如其通信內容,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妨害治安者,電信機構除立即中止其租用外,並由用戶負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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