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長途電話規則 第 5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左列事項,由電信總局定之: 一、長途通話減價之起訖時間及話費折扣率。 二、長途通話新業務之通話費。 三、長途電路里程每段每公里單價。 四、寬頻帶長途電路之月租費。 五、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之百分比。 六、連接長途電路兩端之市內電路接線費及月租費。
左列事項,由電信總局定之: 一、長途通話減價之起訖時間及話費折扣率。 二、長途通話新業務之通話費。 三、長途電路里程每段每公里單價。 四、寬頻帶長途電路之月租費。 五、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之百分比。 六、連接長途電路兩端之市內電路接線費及月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