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務稽查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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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員除應攜帶服務證外,另行發給印明業務稽查員職銜之名片 (如附件一) 備用。 (編 註:附件一請參閱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年5月版) (二六) 第 1703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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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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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