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信線路與供電線路共架一桿或交叉時,供電線路應設置在電信線路上方,但交叉時,供電線路之電壓在七、五○○伏以下,其安全設備並經加強,而供電線路與電信電纜交叉垂直之距離,電力電纜在四十公分以上,高壓絕緣電線在八十公分以上者,得由雙方架線單位變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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