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線路應避免與電化鐵路近距離平行設置致生感應干擾;但必須平行或接近時,架空線路有金屬遮蔽者距離路軌中心水平間隔應在五公尺以上,無金屬遮蔽者應在三○公尺以上,地下管線應有水平間隔三‧五公尺以上。但電信線路無感應干擾之虞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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