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信機構開放國內衛星通信業務之種類、傳輸速率、時間、地區及方式,由電信總局按衛星及地面站設備情形擬訂,報請交通部核定。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