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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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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查詢費用依下列方式計收: 一、單向發信通信紀錄:以每頁新臺幣十元計收。 二、雙向通信紀錄:以每號每日新臺幣一百元計收,查詢期間不滿一日以一日計收。
  2. 2.前項查詢結果無資料者,仍需計費。
  3. 3.查詢費用,查詢機關應於帳單繳費期限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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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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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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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查詢費用依下列方式計收: 一、單向發信通信紀錄:以每頁新臺幣十元計收。 二、雙向通信紀錄:以每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