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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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軍事審判官、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或監察院、審計部及所屬審計機關依法查詢電信通信紀錄者,查詢費用得予減收或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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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