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23

快速跳轉
  1. 1.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至少保存其用戶基本資料至契約終止後一年。
  2. 2.前項用戶基本資料,包括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之名稱與地址、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公司內部撥號計畫及用戶與業者網路連接之專線電路編號等。
  3. 3.如用戶之公司內部關係為其關係企業時,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檢具用戶名稱、地址及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3條進行逐條釋義。根據這項法規,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在契約終止後應至少保存其用戶基本資料至一年,包括公司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之名稱與地址、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公司內部撥號計畫及用戶與業者網路連接之專線電路編號等。如果用戶之公司內部關係為其關係企業時,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檢具用戶名稱、地址及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參考資料來自於通訊保障監察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該法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這項法規的範例可參考涉及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所產生之通信紀錄的相關規定,例如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

  • 分公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 23 條規定:「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至少保存其用戶基本資料至契約終止後一年。前項用戶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