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17條的规定,申請人在建設衛星通信網路时,需檢具多項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衛星通信網路架設許可證及指配頻率。其中包括衛星通信網路架設許可證申請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工程設計及維運說明文件等。另外,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申請人也可以在申請架設固定地球電臺时提出指配頻率的申請。 举例来说,假如一家公司想要建设衛星通信網路,并且希望申请指配頻率,根据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规则第17条的规定,他们需要提供衛星通信網路架設許可證申請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工程設计及維運說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给主管機關审核。同时,如果他们要申请固定地球電臺,也可以在申请时再次提出指配頻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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