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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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處理查詢使用者資料,應以不影響其營運作業,並依受理查詢日期先後之順序為原則。但案情特殊、情況緊急之查詢,得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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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