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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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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學術、教育電信網路申請書。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准文件。 三、設置計畫書。 四、申請文件之電子檔光碟片(應以 PDF 或 ODF 格式製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 主管機關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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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10 條規定:「申請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學術、教育電信網路申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