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20

快速跳轉
  1. 1.主管機關為辦理申請案審查作業,得設審查諮詢會。
  2. 2.全區性廣播事業或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申請人依規定提出申請及繳交審查費與押標金,其申請書及營運計畫經審查諮詢會審查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者為合格者。
  3. 3.社區性廣播事業申請人之申請書及營運計畫,經審查諮詢會審查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者為合格者。
  4. 4.主管機關審議審查諮詢會所作成之審查合格建議後,通知審查合格者相關事宜,並公告審查合格者名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第 20 條規定:「主管機關為辦理申請案審查作業,得設審查諮詢會。全區性廣播事業或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申請人依規定提出申…」(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