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申請經營廣播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設立或籌設之股份有限公司。 二、依法設立或籌設之財團法人。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