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15

快速跳轉
  1. 1.審驗合格證明遺失、毀損及變更內容時,得檢附換(補)發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換(補)發。
  2. 2.經主管機關發審驗合格證明之公眾電信網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審驗合格: 一、未通過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檢驗,經命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或無法完成改善。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規定且情節重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第 15 條的規定,第一項指出當審驗合格證明遺失、毀損或內容變更時,可以提出換發或補發申請,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而第二項則列出了兩種情況下主管機關可以廢止審驗合格的狀況,一是未通過主管機關的檢驗並且未能在限期內改善或無法完成改善,另一種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了本法或本辦法規定且情節重大的情況。 以「公共電信網路供應者合法權益之保障—公共電信事業檢查法令規範述評」為參考資料,來解釋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第 15 條。在該參考資料中,有提到公共電信事業檢查法的規範,並針對合法權益保障進行評述。其中有舉例指出,如果一家公共電信網路供應商未能通過主管機關的檢查並且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改善,則可能導致審驗合格證明被廢止的情況,符合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第 15 條的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第 15 條規定:「審驗合格證明遺失、毀損及變更內容時,得檢附換(補)發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換(補)發。經主管機關…」(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