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 依電信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九項授權訂定之相關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七項授權訂定之相關專用電信網路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之電臺審驗項目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或其電臺審驗可替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者,適用各該管理辦法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