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110.02.22 訂定)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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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以下簡稱審驗機構),係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託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審查及完工審驗等業務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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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第2條,審驗機構是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審查及完工審驗等業務之機構。這表示審驗機構需要經過NCC的委託才能執行相關的審查及審驗業務。參考資料為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110.02.22 訂定),其中提到了NCC的委託和審查審驗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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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