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具有半徑大於船寬百分之四之弧形舷者,或其頂側為不常見之形狀者,其乾舷船深D得以下述假想船舶之乾舷船深測計之。此假想船舶為船舯剖面具有垂直頂側,並有與實際船舶相同之樑拱高度及相同之頂部截面面積。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