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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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國內航線船舶之載重方框,係一正方形,位於船舯部甲板線之垂直下方,其外對角線之長為三百毫米、寬為二十五毫米,與一長四百五十毫米、寬二十五毫米之水平橫線組合而成,該方框之兩對角線一為垂直,一為水平,該水平橫線上緣之中點與載重線方框對角線之交點相合。自此橫線上緣至甲板線上緣之垂直距離即為所勘劃之夏期乾舷值。(附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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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國內航線船舶之載重方框,係一正方形,位於船舯部甲板線之垂直下方,其外對角線之長為三百毫米、寬為二十五毫米,與一長四百五十毫米、寬二十五毫米之水平橫線組合而成,該方框之兩對角線一為垂直,一為水平,該水平橫線上緣之中點與載重線方框對角線之交點相合。自此橫線上緣至甲板線上緣之垂直距離即為所勘劃之夏期乾舷值。(附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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