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於接受船舶所有人申請船舶載重線之勘劃後,應即指派檢驗人員上船檢查,經檢查合格計算乾舷後勘劃載重線,並發給載重線證書。
對於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第6條,根據上述參考資料中描述的航運法規,船舶載重線勘劃需要由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根據船舶所有人的申請進行,並且需要指派檢驗人員上船檢查,經檢查合格後計算乾舷後勘劃載重線,最終發給載重線證書。 舉例來說,根據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第6條的規定,假如船舶所有人申請船舶載重線的勘劃,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就需要派遣檢驗人員上船進行檢查,以確保船舶的載重線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最終,在檢查合格後,即可計算乾舷後的載重線並發給載重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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