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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管理規則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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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上裝有應急燈光及其動力系統者,應每七日試用一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客船管理規則第142條,客船上裝有應急燈光及其動力系統者,應每七日試用一次。這表示客船必須定期進行應急燈光及其動力系統的試用,以確保其正常運作。例如,若客船發生緊急情況時,這些應急燈光及動力系統必須能夠正常運作,以提供乘客和船員必要的安全保障。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保障客船航行期間的安全性,並且避免因未能定期試用而導致應急系統故障而引發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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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客船管理規則第 142 條規定:「客船上裝有應急燈光及其動力系統者,應每七日試用一次。」(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客船管理規則第 1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