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裝載棉花時,應採下列防火措施: 一、在無消防設備之場所裝載棉花時,事先配備適當之滅火器。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得免配備。 二、防止火星冒出煙囪。 三、裝卸、裝載及其附近場所禁止吸菸、使用煙火、攜帶火柴或容易發出火花之物品。 四、嚴密監視與其接舷之其他船舶所使用之煙火。
裝載棉花時,應採下列防火措施: 一、在無消防設備之場所裝載棉花時,事先配備適當之滅火器。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得免配備。 二、防止火星冒出煙囪。 三、裝卸、裝載及其附近場所禁止吸菸、使用煙火、攜帶火柴或容易發出火花之物品。 四、嚴密監視與其接舷之其他船舶所使用之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