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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國籍船務代理業及外國籍船務代理業分公司申請發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2. 前項許可證補、換證費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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