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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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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第 2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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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籍船務代理業及外國籍船務代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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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前項許可證補、換證費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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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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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籌設許可與登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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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營運及管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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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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