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遊艇管理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民或外國人出海從事遊艇活動,應於出海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持有效簽證護照及由遊艇所有人或船長製作之遊艇活動申請出入港人員名冊 (格式如附表一) 於出海前向出海港負責安全檢查任務之海岸巡防機關報驗,未經報驗登記不得出海活動。 停泊於河川內遊艇碼頭之遊艇出海從事遊艇活動,應於出海前依前項規定向河川口負責安全檢查任務之海岸巡防機關報驗。 進出港口之查驗,應依該管安全檢查作業相關規定辦理。 遊艇出海前,駕駛人或船長應事先填妥遊艇航行計畫資料表 (格式如附表二) ,於接受安全檢查時,遞交執行檢查之人員。 附表一 ┌──────────────────────────────┐│遊艇活動申請出入港人員名冊 年 月 日 │├───┬──┬─────┬───────┬─────────┤│姓 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字號│住 址││ │ │ │ (護照號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船名: 船舶證照字號: 船舶所有人 (或船長) : 附表二 遊艇航行計畫資料表 台端駕船從事海上遊樂活動,請於出海前填妥本表,置放於施行安全檢查之海岸巡防安檢所站,如台端駕駛之船舶未能如期返回,海岸巡防機關將會通知有關單位提高警覺或進行搜尋;若台端所駕駛之船舶因故臨時改靠其他地點,或逾期但在海上未有危險情況,請即通報出海地點之海岸巡防單位或附近之海岸電台。 ┌─┬────────────────────────────┐│船│船名: ││舶├────────────────────────────┤│資│總噸位: 長度: ││料├────────────────────────────┤│ │船質: 顏色: ││ ├────────────────────────────┤│ │電信設備類別及數量: ││ ├────────────────────────────┤│ │主要導航設備類別及數量: ││ ├────────────────────────────┤│ │易於辨識之特徵: │├─┼────────────────────────────┤│救│救生衣: 件 救生筏: 只││生├────────────────────────────┤│設│救生圈: 只 信號彈: 枚││備├────────────────────────────┤│及│飲用水存量: 公升 ││食├────────────────────────────┤│物│食物存量:可供 人食用 日│├─┼────────────────────────────┤│航│ 年 月 日 時出海,經 前往 預計 年││行│ 月 日 時以前返回,無論如何不遲於 年 月 日 時返回││計│。並應從核定地點出海,從預定返回地點返回為原則。 ││畫│ │├─┼────────────────────────────┤│緊│姓名: 關係: ││急│ ││連│ ││絡│ ││人│地址: 電話: │├─┼────────────────────────────┤│其│ ││他│ │└─┴────────────────────────────┘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