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准設立辦理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航政機關除不定期派員前往了解訓練情形外,並依據其提報之計畫等相關資料辦理年度評鑑。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