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16

快速跳轉
  1. 1.船舶理貨業僱用之理貨員,以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並經甄試或訓練合格之成年人為限。
  2. 2.前項甄試作業由船舶理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及船舶理貨業職業工會會同辦理,甄試合格後由該兩公(工)會共同發給理貨合格證。
  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理貨業者或船舶理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敘明理由,檢具僱用名冊及訓練計畫,報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核定,並辦理訓練合格後僱用: 一、新營運之港埠。 二、無船舶理貨商業同業公會組織或船舶理貨業職業工會之港埠。 三、甄試作業無法正常運作,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認有影響港埠營運。
  4. 4.前項訓練計畫,應包含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港埠作業相關法規及港埠與理貨作業實務等項目,訓練時數應達三十小時以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16條,涵蓋了有關船舶理貨業僱用理貨員的相關規定。其中第一項規定了理貨員的資格要求,包括體格檢查合格並經甄試或訓練合格的成年人。第二項則規定甄試作業由船舶理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及船舶理貨業職業工會共同辦理,並且發給理貨合格證。第三項則針對無法適用甄試作業的情況,提出了特定情形下的僱用訓練計畫報請核定的規定。最後第四項則明確了訓練計畫內容和時數的具體要求。 針對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16條之逐條解釋,所使用之資料為中華民國法規資料庫,並根據該項法條至少舉出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之範例。最新版本的相關法規資料為最佳選擇。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 16 條規定:「船舶理貨業僱用之理貨員,以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並經甄試或訓練合格之成年人為限。前項甄…」(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