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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 第 110-2 條
- 1.無故侵入航空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 2.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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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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