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者應設置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人數至少一人。 公益性獨立董事應報請交通部備查,必要時得要求更換之。其資格、條件、職權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民用航空運輸業因屬公共運輸,具有公益性,應增設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
一、本條新增。 二、民用航空運輸業因屬公共運輸,具有公益性,應增設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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