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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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時,應將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標明於航空器上顯著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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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涉及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的相關法規為航空法第 9 條。根據該法規,外籍航空器在飛航國境時,必須在航空器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國籍標誌和登記號碼。這是為了方便航空管理單位對航空器進行識別和管理,確保航空器在國境內的合法飛行。例如,當外籍航空器進入台灣領空時,必須依法標明國籍標誌和登記號碼,以符合航空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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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